《政治》勞退新制見成效 勞長:研擬舊轉新制專戶

【時報-台北電】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3月25日修正發布,勞動部統計至4月30日止,包括勞工請領退休金方式申請變更等都有成效。勞動部表示,該細則另一個修正重點,為確立雇主收取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義務,否則加徵滯納金,將於8月1日上路。
統計至4月30日止,勞工請領月退休金,得於猶豫期內變更為一次退休金,已有22件申請案件;擴大勞工的遺屬及指定請領人為「退休金權益不得讓與、抵銷或扣押」保障範圍,保障遺屬請領專戶餘額權益,已有法院主動辦理撤銷執行命令及退回已扣押的勞工退休金計517件。
此次施行細則修正,包括確立雇主收取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義務,請領月退休金者得於猶豫期內變更為一次退休金,死亡勞工的未成年遺屬或指定請領人,繼承死亡勞工退休金請求權的時效十年期間是自成年日起算,與擴大勞工的遺屬及指定請領人為「退休金權益不得讓與、抵銷或扣押」保障範圍。
受僱勞工如向雇主提出申請自願提繳退休金,雇主不得拒絕。雇主如拒絕辦理,勞工得逕向勞保局辦理申報開始自願提繳退休金;勞工自願提繳的退休金數額,應由雇主收取後,連同雇主負擔部分,一併向勞保局繳納。雇主如屆期未繳納,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3條規定加徵滯納金。
全台仍約有11萬名勞退舊制勞工,勞動部長洪申翰22日在立法院表示,正在設計方案,讓這些勞工能把目前累積之退休金結清並轉存入新制專戶,也研擬開放讓他們能自提,望透過新方案讓這11萬名勞工也享有政府勞退基金效益。相關方案正加緊規劃。
針對勞保投保薪資天花板多年未調整,洪申翰表示願全盤評估,但因涉及基金財務等挑戰,這方面會審慎進行。不過,秉持能做就先做的方針,例如就業保險薪資上限連動勞保,但但就保基金財務壓力較小,正評估是否將兩者脫鉤,以利提高就保薪資上限,而相關方案尚在整體評估。
除上述兩項政策構思,洪申翰透露,股市熱絡、經濟成長強勁,很多勞工的收入不一定有感提升。勞動部正與行政院、經濟部討論,評估能否特別協助中小企業勞工,共享經濟發展果實。(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楊日興、黃有容/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