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報稅季來了!基金課稅眉角 專家大揭密

【時報-台北電】綜合所得稅申報展開,隨全球股市去年頻創新高,不少投資人手中基金已累積可觀報酬,也讓基金獲利是否課稅、配息該如何申報成為近期熱門議題。
鉅亨買基金總經理張榮仁分析,基金賺錢課稅問題關鍵在基金註冊地的差異,境內基金無論投資標的是國內或海外,資本利得皆免課稅;境外基金屬海外所得,年度若超過新台幣100萬元須納入基本所得,整體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超出部分適用20%最低稅負制。但僅在實際賣出、實現獲利時才會計入所得,且若原本綜所稅繳的金額高於最低稅負金額時,就無須再多繳稅。
基金配息課稅方面,張榮仁指出,需依投資標的所在地做判斷。投資於海外,配息屬海外所得,年度海外所得達100萬元須納入基本所得,當整體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超出部分課徵20%稅率;投資國內則依性質適用不同規則,儲蓄利息併入綜所稅並享27萬元免稅額,債券利息採10%分離課稅;股票股利可選擇併入綜所稅並享8.5%可扣抵稅額(上限8萬元,換算大約94萬元的股利額度),或採28%分離課稅。
但當單筆股利或利息逾2萬元時,會先扣2.11%補充保費,但申報時無須再重複計入。國泰投信表示,若股票、ETF持有股數多,單次發放的股利所得2萬元,將被課徵2.11%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因此,建議投資人可檢視自身的投資組合,評估領取股利和繳交二代健保補充費的得失,另應留意收益平準金、資本利得不課二代健保費。
資產部份配置於海外的金融商品,每戶全年總所得低於100萬元,不用申報繳稅。例如海外ETF國泰費城半導體(00830)的股利就算是海外所得,若海外所得達100萬元以上,必須申報但不代表要繳稅。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為750萬元、稅率為20%。
整體稅務規劃角度來看,張榮仁建議,投資人可透過分散收入來源達到優化效果。若原本所得集中於境內,適度配置海外資產,有助於平衡整體稅率;對於高所得且股利金額較高者,採分離課稅通常較具優勢,反之則可選擇併入綜所稅以享受扣抵優惠。此外,透過分散配息或控制單筆利息金額,也有助降低補充保費負擔,海外配息與資本利得無法互相抵減,規劃時須審慎評估。(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陳欣文/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