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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鳳凰(5706)決議1/30-3/29買回庫藏股2,000張,每股45~55元

財訊新聞   2026/01/30 08:12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1/29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924,636,48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1/30~115/03/29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45.00~55.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3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A.第二次預計買回1,500,000股,實際買回635,000股,因買進張數足以達成實施庫藏股買回之任務目

標。

B.第三次預計買回1,500,000股,實際買回1,097,000股,因市場股價已達本次實施庫藏股買回之價格

上限。

C.第四次預計買回1,781,000股,實際買回654,000股,為兼顧市場機制及維護整體股東權益,本公司

視股價變化考量資金之有效運用,未依原預定數量全數買回。

D.第五次預計買回3,000,000股,實際買回6,000股,為兼顧市場機制及維護整體股東權益,且市場股

價已達本次實施庫藏股買回之價格上限。

E.第六次預計買回1,500,000股,實際買回1,473,000股,為顧及市場機制及維護全體股東權益,因而

未能依原預定數量全數買回。

F.第八次預計買回3,000,000股,實際買回2,685,000股,已接近預定買回數量,本公司近期市場賣出

量不多,因而未將預定數買足。

G.第九次預計買回5,000,000股,實際買回621,000股,本公司根據股價變動及成交量情況,採取分批

回購策略。因執行期間,股價已超過董事會設定之買回上限,為維護全體股東權益並保障市場交易機制

的穩定性,故未將預定數買足。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二:本公司第十次庫藏股討論案,提請 討論。

說 明: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實施第十次之庫藏股。

1.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

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2.本公司擬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股票

(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仟元):924,637仟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自民國115年1月30日起,至民國115年3月29日止,共

計二個月。

(5)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股

(6)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單價45元~55元,惟如買回區間價格低於下限時,

本公司仍繼續執行買回決策。

(7)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預定買回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36%

(9)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股。

(10)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1)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A.第二次預計買回1,500,000股,實際買回635,000股,因買進張數足以達成

實施庫藏股買回之任務目標。

B.第三次預計買回1,500,000股,實際買回1,097,000股,因市場股價已達本次

實施庫藏股買回之價格上限。

C.第四次預計買回1,781,000股,實際買回654,000股,為兼顧市場機制及維護

整體股東權益,本公司視股價變化考量資金之有效運用,未依原預定數量全

數買回。

D.第五次預計買回3,000,000股,實際買回6,000股,為兼顧市場機制及維護

整體股東權益,且市場股價已達本次實施庫藏股買回之價格上限。

E.第六次預計買回1,500,000股,實際買回1,473,000股,為顧及市場機制及維

護全體股東權益,因而未能依原預定數量全數買回。

F.第八次預計買回3,000,000股,實際買回2,685,000股,已接近預定買回數

量,本公司近期市場賣出量不多,因而未將預定數買足。

    G.第九次預計買回5,000,000股,實際買回621,000股,本公司根據股價變動及成交

量情況,採取分批回購策略。因執行期間,股價已超過董事會設定之買回上限,為

維護全體股東權益並保障市場交易機制的穩定性,故未將預定數買足。

3.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業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另委請

會計師對本公司買回股份價格合理性出具評估報告書。

決議:由出席董事表決,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並依規定公告及申報。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15年1月29日第二十三屆第十七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

內於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2,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36%,且買回股份所需

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5.29%,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

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9人均同意本

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鳳凰旅行社本次預計買回股份價格區間介於每股單價新台幣55元至45元間,業已符合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暨「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版」之上下限規定。又鳳凰旅行社本次預

計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依上下限計算,對鳳凰旅行社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

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尚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另鳳凰旅行社民國一一四年九月三十日經會計師核閱之

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尚足以支應此次預計買回股份價格區間所需之資金。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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