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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綠河-KY決議辦理114年第1次現增私募普通股70萬股,訂價每股31元

財訊新聞   2025/12/15 08:42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4年第1次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定價

及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1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

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特定人暨股東會通過得私募之內部人為限。

(2)應募人/ 與本公司之關係

謝榮輝/本公司董事長

4.私募股數或張數:7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

以不超過20,000,000股之額度,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以不超過三次為限分次

辦理之。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價格係依據114年6月20日股東會決議所定之訂價原則定之。

私募參考價格之計算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訂定之:

A.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訂為新台幣31元,為參考價之259%,符合不得低於參考

價格之八成且不低於票面金額10元之授權範圍。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因應公司未來發展生質能-木質顆粒業務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評估資金市場狀況及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擬以私募方式發

行普通股。且私募有價證券有限制轉讓的規定,較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夥伴間之長

期合作關係。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4/12/12

11.參考價格:11.98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31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

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不得

自由轉讓。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

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

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114年12月15日至114年12月18日,增資基準日為114年12月

18日。前述繳款作業暨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得視洽特定人情況或因客觀因素變

動調整訂定之。

(2)本次現金增資私募發行普通股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一

切有關之契約或文件及辦理一切相關事宜,如有未盡事宜暨未來如遇法令變更、

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經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因應公司未來發展生質能-木質顆粒業務需求。

在各種生質能來源中,木質顆粒已成為歐洲生質能源利用的重要選項。歐洲國家

積極運用先進技術,推動環境保護與能源效率。木質顆粒除了符合綠電標準,是

可再生能源外,更能替代高污染的燃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正因如此,英國作

為全球最大的木質顆粒消費國,已於 2024 年正式結束燃煤發電歷史。

木質顆粒的生產成本相較於其他再生能源,如太陽能與風力發電,更具成本優勢

。因此,木質顆粒不僅在歐洲與美國家庭中被廣泛用作取暖燃料,也在火力發電

廠中被大量應用,成為未來生質能源的重要方向。

最新歐盟再生能源指令(RED III)將整體再生能源比例目標提高,強制歐盟國家

在2030年前需達到42.5%,最終以達到45%為目標。此外,歐洲對生質能源要求來

源可追溯,嚴格限制使用砍伐森林的原料,這與我們利用橡膠木小徑木材、鋸木

殘材等剩餘資材的優勢完全契合,確保原料供應符合永續標準,也為未來木質顆

粒業務發展奠定了穩固基礎。

本次私募資金主要將用於強化公司在材料上的既有優勢,將部分產能導入木質顆

粒製程、推動公司的綠色轉型。

本公司塑合板廠長期深耕在泰南累積的原料採購橡膠木優勢與加工能力,使我們

能有效取得並運用可再生木質資源-橡膠木,為後續發展木質顆粒業務奠定重要

基礎。

木質燃料顆粒是利用小徑木材、鋸木殘材等剩餘資材粉碎細磨後壓製成粒,便可

作為發電的高效益再生燃料,與本公司塑合板產業相互呼應。且木質顆粒燃料具

有低碳排放,體積小易儲藏及方便與安全運輸等優勢,且發電成本低於化石燃油

及天然氣,能替代石油、燃煤等化石能源,降低碳足跡,為歐美日韓各國大力推

動之再生能源來源。

本公司本次進入木質顆粒產業,不僅能擴大原料使用用途,重新轉化為具市場需

求的綠色能源產品,亦能有效分散單一塑合板市場的競爭壓力,開創新的成長動

能。此轉型方向將強化公司的永續營運模式、拓展綠色收益來源,並與全球減碳

趨勢保持一致,創造更具長期競爭力的循環資源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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