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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燁聯(9957)董事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6億股,每股私募價格6元

財訊新聞   2025/12/08 08:36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價格訂定及

其相關事宜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0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2)現已洽定對象之應募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燁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本公司並採權益法認列之公司。

偉鈜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十大股東。

燁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十大股東。

4.私募股數或張數:600,000,000股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

擬於總發行股數不超過600,000,000股限額內辦理私募,自股東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

起一年內分三次為限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以114年12月05日為定價日,依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做為參考價格:

(A)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

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

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依此所計算之股價為6.01元。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最近期經會計師核閱之

財務報告為114年上半年年報,其每股淨值為5.28元。

經依上述基準計算結果所得之參考價格為新台幣6.01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私募資金將用於改善財務結構,以及設備更新改造所需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考量目前資本市場狀況及為掌握募集資本之時效性及可行性等因素,以便於

最短期限內取得所需之資金,故擬透過私募方式辦理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4年12月05日。

11.參考價格:6.01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6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發行之普通

股及其嗣後所配發新股,除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情形外,於交付日起滿3年

始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

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應募人繳款期間:114年12月08日~114年12月19日。

二.現金增資基準日:114年12月19日。

三.其餘相關資訊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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