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連訊(6820)董事會決議,114/5/29召開股東常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4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5/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矽谷國際會議中心(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23號2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民國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五)、修訂本公司110年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部分條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三)、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四)、解除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五)、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櫃前之現金增資暨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3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5/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凱基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二)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三)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公司應於本次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
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之期間與處所:
(1)受理處所:新北市新店區寶興路45巷9弄4號5樓(連訊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
(2)受理期間:114年03月21日至114年03月31日下午5點止(郵寄者以114年03月
31日17時前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
函件寄送)。
(3)相關事宜: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請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含
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
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四)依據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行使期間為:自114年04月29日至114年05月2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