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個股:盛達(3027)接獲深圳國際仲裁院通知,仲裁期限延至3/31

財訊新聞   2025/01/03 14:15

本公司對中國普天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普天國際貿易

有限公司提付仲裁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1/03

2.公司名稱: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公司頃接獲深圳國際仲裁院通知,根據<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規則>第47條

規定,仲裁期限延至2025年3月31日。

6.因應措施:

公司持續跟進了解案件進度,俾保障本公司股東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不適用

注目焦點

推薦排行

點閱排行

你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