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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長亨收到商業法院商業庭函,投保中心請求解任紀一珍及陳愛多董事職務

財訊新聞   2024/10/09 07:52

公告本公司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來函,

有關投保中心請求解任董事職務。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本公司、紀一珍董事及陳愛多董事。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商調字第38號。

4.事實發生日:113/10/0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投保中心依投保法第10條之1第1項第2款,

對紀一珍董事及陳愛多董事提起解任董事職務訴訟。

6.處理過程:擬委請律師進行後續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正常,

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基於法令要求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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