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期交所調高台光電期貨契約等保證金
時報新聞 2026/06/20 11:49

【時報記者郭鴻慧台北報導】臺灣期交所於115年6月22日調高台光電期貨契約(PJF)、小型台光電期貨契約(SF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
期交所指出,本次調高是台光電(2383)經證交所於115年6月17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15年6月18日至115年7月2日),期交所依規定自115年6月22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15年7月2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
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