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毒駕拒測罰27萬元 拚今年上路
時報新聞 2026/09/20 10:58

【時報-台北電】毒駕問題嚴重,根據統計,今年1月至6月毒駕肇事奪走23條人命,平均每月害死3.8人。交通部預告相關修法草案,包括汽車毒駕拒測首次最高罰27萬、慢車拒測罰2.4萬元,並沒入車輛,累犯加重罰則且無上限;同車乘客未勸阻毒駕至少罰6000元;吊銷駕照須經毒駕教育課程、戒癮治療且1年內未再犯才能再考照,新法目標今年第4季實施。
賴清德總統在8月17日公布「嚴懲毒駕所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包含提高毒駕罰鍰額度、增訂毒駕、吸食毒品吊銷駕駛執照處分、增訂毒駕同車乘客責任、提高毒駕吊銷後再無照上路罰鍰額度、須完成戒癮治療、重新考驗合格後1年無再次違反始發給駕照、沒入車輛等。
交通部配合新修正規定,9月18日預告4項子法修正草案,包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交通部公路總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目標今年第4季施行。
草案明定,首次毒駕遭查獲者,機車駕駛人將處12萬元罰鍰,汽車駕駛人15萬元;若10年內再犯,罰鍰提高至21萬元及24萬元,之後每再犯1次,均在前次金額上加罰9萬元,且罰鍰採持續累加。
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者,此次修法提高罰則,首次拒測開罰27萬元,10年內再犯第2次提高至45萬元,後續每犯1次再增加18萬元,沒有累加上限。同時,毒駕拒測涉及吊銷駕照���公布姓名及照片、吊扣車牌2年等處分。草案也強化同車乘客勸阻毒駕義務,年滿18歲者若未勸阻駕駛人毒駕,可處6000元至1.5萬元罰鍰。(中國時報一林縉明/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