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不拿罰金裝科技執法了!交通部政策轉彎刪條文

【時報-台北電】現規定地方交通違規罰鍰收入,至少12%應用於交通執法與道安改善,本報去年報導,交通部預告修法增加指定用途,其中包括設科技執法,等於用罰單收入裝更多科技執法,引發民怨。交通部延遲修法進度,召集相關單位討論後,決定刪除設科技執法用途,保留道路環境改善,新增事故處理分析等,並擬將至少12%經費提高至30%,預計上半年再度預告修法。
交通部113年底預告修正「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增加收入用途包括交通科技執法設備費用、推動交通執法及協勤費用、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改善費用,並將優先支應改為指定用途,等於民眾繳罰單的錢可能用於裝設更多科技執法,但該預告修法遲未公告實施。
立委陳清龍今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指出,行人地獄惡名仍未抹除,檢視110年罰單共開立1385萬件、死傷事故有47.9萬件,隨後逐年增加,去年罰單開立1631件、死傷事故有53.6萬件,在交通罰鍰年年增加下,統計顯示罰單越開越多,人民錢包罰到痛,事故死傷卻未明顯下降。
依現行違規罰鍰收入分配辦法,六都應分配罰鍰金額99%、非六都75%,撥付至少12%用以優先支應交通執法與安全改善經費。陳清龍說,罰單收入取之於全民,分配給地方的75%中,僅有12%要用於道安改善,合理嗎?
陳清龍舉六都為例,新北市去年罰鍰分配總金額達24億2984萬元、台北市24億2837億元、台中市20億9191萬元、桃園市17億1546萬元、高雄市16億8583萬元、台南市11億1164萬元。
陳清龍提出,應將現行12%用於道安改善,提高至75%,並限定用途,各直轄市平均可增加至少12億361萬元,用於改善道路設計、速限研究、設置行人無障礙設施等,從根本提升交通安全。
陳清龍直言,這些罰單都是人民辛苦血汗錢,用來做交安改善理所當然,但地方政府目前把這份收入當成「小金庫」,來補財政缺口,希望這款項能直接用於改善道安。
交通部長陳世凱回應,目前僅12%用於道安改善「相當不合理」,已準備提出修法,希望能提高至30%,也感謝委員提出更高的版本,未來實施後,相信在硬體工程方面的改善,可加快速度。
針對「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修法進度,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琦說明,繼前年底預告後,希望罰鍰收入盡量用於交通環境的改善,關於新增的指定用途,目前已把「設置科技執法」與「協勤費用」刪除,保留「道路環境改善」,新增「事故處理分析」,希望聚焦在環境的實質改善面,並參考法國案例,將原本12%用於執法與道安改善經費限制,預計提高至30%。(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蔡明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