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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汽車隔熱紙透光率 源頭控管

時報新聞   2026/02/04 07:37

【時報-台北電】為提升駕駛行車安全,交通部公路局3日宣布,2月28日起實施汽車隔熱納管檢驗,新申領牌照的車輛若黏貼隔熱紙,一般車輛前擋玻璃透光率需達70%以上、前側窗透光率40%以上;計程車及幼童專用車的隔熱紙,前擋70%以上、其餘車窗及後擋風玻璃均為40%以上。檢驗違規最高罰1,800元甚至吊銷牌照。

 推動隔熱紙納管的政策,因應國內氣候、道路環境、用車習慣及價格負擔,並比較各國規範後,於去年中公布指引,同時考量國內新車銷售模式、民眾容易選用、檢驗方式明確等要件,多次與車商、業界溝通,決定以隔熱紙單品管理方式,從源頭推動隔熱紙產品符合標準新制。

 根據交通部已完成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次申領牌照的新車適用隔熱紙納管新制,一般車輛若黏貼隔熱紙,前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70%以上、前側窗可見光透過率40%以上,至於計程車及幼童專用車的隔熱紙,前擋70%以上、其餘車窗及後擋風玻璃均為40%以上。

 除新申領牌照時規範,為避免發生新車領牌後才貼隔熱紙的漏洞,會在臨時檢驗或自用小客車領牌上路後5年、計程車與幼童車領牌後1年的定期檢驗時,再次確認是否合格。

 公路局說明,合格隔熱紙產品合格標識有2種方式,一是由業者自行烙印,樣式可參考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的「車輛安全資訊網」合格產品專區;另一種是由專業機構印製、車安中心核發。

 其中,由業者自行烙印的合格標識,其格式由申請者訂定,標識內容至少應包含廠牌、型號及可見光透過率;由車安中心核發的合格標識,應黏貼於車內前擋風玻璃右下角處(從車內方向往外看,副駕駛座側),黏貼張數以1廠牌、1型號、黏貼1張為原則。(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林于蘅/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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