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重機跟小機車搶位?新北第二階段試辦 7月開放4小時30元

【時報-台北電】新北市登記大型重機數量超過5萬台,依現行法規,大重機可停放在汽車格,去年8月起試辦板橋、新店區6萬8千餘格機車格供大重機停放。交通局宣布啟動第二階段試辦,3月開放新莊、三重、蘆洲、林口及泰山等區;5月開放中和、永和、土城、淡水等區;7月開放鶯歌、汐止等剩餘行政區,收費比照大重機專用停車格為每4小時30元。
新北市路外及路邊除12萬7千餘格汽車格及461格大重機專用格外,去年8月起,已在板橋、新店試辦開放大重機停放路邊機車格,經觀察評估,確有達到調節汽、機車及大重機停放需求效果,且尚能維持一定停車秩序。
交通局長鍾鳴時指出,依照新北市車輛登記統計至114年11月底,新北市大重機登記數約5萬餘輛,大重機族則有總數達19萬餘格的汽車停車位及逾萬格路邊機車收費格可供選擇停放。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長王昶閔表示,在能夠提升路邊停車格位使用效率及維持停車秩序的前提下,交通局啟動第二階段試辦,分時程開放大重機停放路邊收費機車格,即3月開放新莊、三重、蘆洲、林口及泰山等區;5月開放中和、永和、土城、淡水等區;7月開放鶯歌、三峽、汐止等剩餘行政區,收費比照大重機專用停車格為每4小時30元。
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吳清哲表示,交通局轄管的公有路外停車場汽車格已全數開放大重機停放使用外,其中在71處路外停車場更增設413格大重機專用格位,對於已開闢或未來新闢的路外停車場,亦將持續檢討合適空間,將大重機停車規畫納入。
至於坊間建議既有公共停車場附設的機車位也應全面提供大重機停放,則受建築物原始結構設計與使用目的限制,加上大重機規格尺寸不一,全面開放尚有許多技術及實務的困難,無法簡單一致性規範,仍須依各案場狀況檢討調整。(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高鈞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