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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有法可罰了!合歡山暗空公園修法 違規炊煮最重罰3000

時報新聞   2024/09/02 16:00

【時報-台北電】南投縣合歡山暗空公園鳶峰旅客服務中心是重要觀星場域,卻有人無視野炊禁令,占用停車位炊煮,縣府接獲舉發,才發現有法無責,修訂《南投縣合歡山暗空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增列裁罰範圍及罰金,違者最高罰3000元,該條文經縣府審查通過,將送南投縣議會審議。

合歡山暗空公園鳶峰旅客服務中心2019年獲國際認證,成為亞洲第3、台灣首座國際暗空公園,今年2月有遊客駕駛小貨車占用中巴停車位違規炊煮,不聽勸阻,還嗆停車場管理員「會叫人照顧你」,遭人拍照PO文並檢舉,縣府才發現有法無責。

縣府訂定《南投縣合歡山暗空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同年3月公布施行,明文禁止燃放鞭炮、營火、野炊、烤肉、滑草、露營、搭設棚帳、喧鬧或製造噪音等行為,卻沒有罰則。

縣府觀光處指出,鳶峰不屬於太魯閣國家公園,遊客在鳶峰違規炊煮,無法依《國家公園法》開罰,為了補足自治條例規範不足之處,增列修正條文草案,在鳶峰旅客服務中心從事禁止行為,依法可罰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緩,得按次處罰。該修正條文草案經法規小組審查,2日在縣務會議提請討論通過,將送南投縣議會審議。(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楊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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