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高風險駕駛注意!10月31日起換照新制上路 違者重罰
時報新聞 2024/09/02 14:38
【時報-台北電】交通部為強化高風險駕駛人駕照管理,修法發布自2024年10月31日起,受駕照吊銷禁考處分6年以上重新考照者、受吊銷禁考處分未達6年重新考照者、受吊扣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者,應參加道安講習及結清違規罰鍰,並在6年觀察期間換發1、2、3或6年的短效期駕照,違者可罰1800至3600元。
2013年7月1日起,除職業駕駛人、癲癇患者、外國人及年滿75歲高齡者須定期換照外,其餘免再換發駕照。但違規情節較嚴重駕駛人對道路安全存有較高風險,透過道安講習及在一定期間(6年)觀察其行為是否導正,有其必要性。
公路局指出,駕照受吊扣處分,原領駕照效期至吊扣處分屆滿日止,原照不再發還,應依規定換發3或6年效期駕照,而受吊銷處分重考領駕照者,僅核發1或2年效期駕照。(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陳祐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