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18歲投票修法 拚下周出委員會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將逐條審查18歲公民權法案,國民黨召委廖先翔表示,排審就是盼下周能出委員會,朝野都有共識要修法;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也表示,會以支持青年參政、尊重憲政秩序、維護選務穩定3原則來審查。不過,立院法制局報告主張,宜透過修憲達成18歲公民權,民進黨內委會召委李柏毅則建議,或許可在三讀後,由立院聲請釋憲。
立院去年底三讀通過《青年基本法》,將18歲公民權入法,朝野立委也相繼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4條條文修正草案」,以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1條條文修正草案」,直接將選舉權從20歲調降至18歲。
然而,立院法制局報告認為,我國《憲法》第130條既已明定「年滿20歲有選舉權」,若認為應賦予18歲公民權,宜透過修憲程序辦理,建議協調修憲委員會議程,以利後續召開會議審查修憲提案,並建議參考韓國憲法體例,不於《憲法》明定公民權年齡限制。報告也提醒,由於修憲門檻較高,宜先凝聚全民共識 。
廖先翔本會期接任內委會召委後,啟動修法程序,目前已完成詢答、公聽會,下周四將進行逐條審查。廖先翔表示,排審就是希望下周能出委員會,先前也已辦過公聽會,按照之前的討論,可看出朝野都有共識要修法。至於是否要修憲,廖先翔指出,每次都在委員會吵要不要修憲,也不是辦法,至少要有個進度,就是先出委員會,才能討論後續要修憲或釋憲的問題。
李柏毅表示,雖然朝野對法案本身有一定的共識,但因這是上次修憲公投未達到門檻後進行的「補救措施」,若三讀過後直接適用第一場選舉,必然會產生爭議,票數相近而落敗的一方大概會為此提出訴訟、甚至憲法訴訟來確認法律合憲性;為避免此一爭議,也許在三讀後直接由立院聲請釋憲,不失為一個選項。
莊瑞雄也提醒,今年11月即將舉行地方縣市長、縣市議員及基層選舉,時間因素是現實問題。若修法後立即適用於今年選舉,但憲政爭議尚未釐清,可能影響選務穩定,也可能在選後衍生當選無效、選舉無效等訴訟爭議,他強調這不是抽象法理,而是選務機關、候選人與選民都會直接面對的問題。
他建議,朝野既然對18歲公民權已有高度共識,更應把修法內容、適用時程、憲政風險與可能的救濟機制一併討論清楚。必要時,也應評估是否透過憲政機制盡速釐清疑義,避免制度一邊上路、一邊留下爭議。(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王千豪、陳薏云/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