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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持電子煙罰10萬 衛福部下周報院

時報新聞   2026/06/19 09:20

【時報-台北電】校園毒品濫用嚴重,家長泣訴,國小五年級的孩子就躲在校園廁所吸電子煙。衛福部部長石崇良表示,針對電子煙及類菸品管理強化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最快下周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送交立法院審查。未來不只使用,持有就會沒入,並修正持有罰鍰提高到3萬至10萬元,製造、輸入新增刑法最高判3年有期徒刑。

 民眾黨立委邱慧洳表示,越來越多家長陳情,國小學生躲在廁所吸電子煙。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也表示,電子煙沒有開放卻很氾濫,使用的年齡層下降、比率增加,衛福部應與教育部、法務部跨部會合作防治。

 石崇良表示,電子煙及類菸品管理強化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已送行政院審議,進行最後文字及刑責整理。此次修法重點大幅強化電子煙管理機制。過去電子煙相關違規多屬行政處罰,未涉及刑事責任,修法後將針對「製造、輸入及販售」電子煙等行為增列刑責,並依違法情節及數量多寡區分不同刑度與罰鍰。

 此外,現行規定主要針對使用電子煙者進行裁罰及沒入,未來修法後,即使未當場查獲使用行為,只要發現「持有」電子煙產品,也可依法沒入,「持有」與「使用」一樣,都納管禁止,持有罰則提升到3萬至10萬元。

 另在網路販售方面,石崇良表示,修法有將電子商務平台納入管理範圍,若涉及規避查緝、拒絕下架或妨礙公權力執行等情形,也將處分。(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鄭郁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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