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總預算通案三黨達成共識 統刪480億占總預算1.689%

【時報-台北電】今年度總預算案14日在立法院上演表決大戰。但在通案部分,三黨經過一小時協商,最終討論出共識版本,通案刪除預算部分,最終統刪480億元,占總預算的1.689%。包括多數部會大陸旅費統刪30%、特別費統刪 60%,其中監察院、司法院、行政院等多個單位特別費遭全數刪除,均不得流用。
原先民眾黨提案之通案刪減數額高達總預算2%,後主計總處頻繁與民眾黨溝通,因此一度傳出調降至1.5%,不過在今日表決戰之前,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三黨協商,最終三黨達成共識,因此通案刪減並無表決。
通案刪減項目包括大陸地區旅費、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國內旅費皆被刪減15至70%不等。而在特別費部分,統刪 60%,其中監察院、司法院、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僑務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內政部、農業部、數位發展部、文化部、外交部、經濟部、衛生福利部、財政部、交通部、法務部及所屬、銓敘部、勞動部、海洋委員會全數刪除,均不得流用。
至於一般事務費部分,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現行法律明文規定支出不刪外,統刪 50%,委員會刪減數若逾通案決議刪減數額,則以各委員會審查刪減數為準。
通案寫道,過去同意先行動支具有急迫性及攸關重大民生之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計38項��金額718億元,不列入一至十項通案刪減項目。總刪減數額除本院同意先行動支及不予刪減之新興計畫案718億元與增補勞保基金 1,200 億元外,未達480億元(約 1.689%),需予以補足,並不得以一般性補助款、獎補助費項下之「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及「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以及本院依預算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已同意先行動支之預算填補。(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陳薏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