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國票證踩產金分離紅線?金管會:審視三面向

【時報-台北電】國票金控旗下國票證券將於14日召開董事會,會否出現特定民股同時掌控母公司與子公司的副董座職位,以及陳冠如在國票金擔任董事且將續任國票證券副董事長,同時擔任雷虎科技董事長一職,是否涉及「產金分離」或競業禁止,引發外界疑慮。金管會銀行局11日對此表示,相關審視均回歸實際法令規定,主要為投資、持股、兼職等三面向的管理。
銀行局進一步指出,所謂的三面向管理,一是金控或銀行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須經金管會許可;二是非金融事業持有金控或銀行股份逾5%須申報、逾10%則應申請核准;三是金融機構負責人的資格條件與兼職皆有限制,目前金控及銀行的董總對外不能兼任董總,一般董事的兼任規定相對沒有這麼嚴格。
銀行局表示,董事聘任時應將兼任情形報給公司,由公司審核兼職的有效性,與是否影響董事職位的執行。至於副董事長的兼職要求,根據公司法規定,副董事長最主要的職務,即在董事長不能執行職務時代理,除此,其他方面皆與一般董事相同。
針對國票證選任副董事長爭議,證期局提出觀察的三大重點,一是無論證券或其他上市櫃公司,是否設置副董事長皆屬公司自治事項,無強制規定,只要依照公司法,並確立公司章程規範即可選任,實務上並非所有的券商都有設立此一職位。
二是資格條件方面,現行人管規則並無針對副董事長職���額外設定特殊的積極資格條件,因此主要仍回歸公司法對如判刑紀錄等消極條件的相關規定。
三是國票證本身是公開發行公司,須依規定在年報中揭露董監及經理人薪酬資訊,目前的年報皆有做適當揭露。薪酬高低亦為公司治理事項,國票證本身並無設立薪酬委員會,因此應回歸董事會權限。
國票金高階主管薪酬也引發外界關注,國票金第二大股東的第一銀行強調,已促請董事透過董事會對金控及其子公司的薪酬結構,進行合理性檢討;銀行局對此回應,相關討論需回歸公司治理,國票金內部設有薪酬委員會,意見須依此項制度在委員會裡討論,薪酬也須依規在年報中揭露。(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鄭妤安、孫彬訓/台北報導)
